阳光蓄电池更换办法
蓄电池更换是指用户正常使用的蓄电池在本公司承诺的质量保证期内发生蓄电池容量非正常降低、漏液以及外观损缺(由本公司责任造成)等现象,本公司将提供免费更换 一、故障确认 1、蓄电池容量非正常降低:蓄电池在使用寿命期内,放电未达到用户要求、容量核对时实际容量未达到蓄电池标称容量的90%C10。在此情况下,申请人应严格按照蓄电池生产厂家要求进行至少3次整组蓄电池的充放电(放电开始前应记录蓄电池组初始电压、单只蓄电池初始电压、初始时间及环境温度;放电过程中应每小时记录一次蓄电池组电压、单只蓄电池电压及放电电流;放电结束时应先记录蓄电池组电压、单只蓄电池电压和放电电流,记录完毕后再停止放电),三次充放电之后若还达不到阳光蓄电池厂家要求(实际容量≥95%C10),证明蓄电池容量非正常降低(详见阳光蓄电池使用维护手册以及相关资料); 2、蓄电池漏液:蓄电池极柱涂有硅油,起防氧化防腐朽作用,高温下会出现熔流的现象,很容易吸附灰尘,造成蓄电池漏液的假象。在用PH试纸测试时,试纸变红色说明有酸性反应,出现此现象时,请将此液体擦拭干净,进一步观察。若不再出现此现象,说明并非蓄电池漏液,而是防氧化硅油熔流造成,酸性反应可能是在蓄电池生产过程中沾在极柱上的微量酸性液体;若再次出现此现象,且PH试纸呈酸性反应比较明显才能说明是蓄电池漏液,应将此现象拍照(含PH试纸反应),留作更换资料; 3、外观损缺:蓄电池外观损坏或部分缺失。 二、更换步骤 1、申请人应首先提供以下申请资料: ⑴.填写阳光蓄电池更换申请表(蓄电池的型号、数量、供货时间、申请更换数量)并由用户确认; ⑵.蓄电池批号(蓄电池极柱旁的字母或字母数字组合); 北京诚合益达科贸有限公司 技术文件 ⑶.原厂证明编号(原厂证明在供货后由用户申请); ⑷.蓄电池容量非正常降低应提供在严格按照生产厂家要求所做充放电记录表(放电时每小时记录一次蓄电池电压); ⑸.蓄电池漏液应提供漏液蓄电池照片(含PH试纸反应); 2、申请人将阳光蓄电池更换申请资料及故障电池迅速发往我公司技术服务部,申请资料(更换申请表、充放电数据表)请以传真形式、照片请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接收邮件地址为bjq@chyd.com.cn)。 3、我公司技术服务部在收到申请资料及故障蓄电池后,按照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资料对蓄电池进行检查、测试。反回的故障蓄电池不得有申请故障以外损伤,否则将不予质保。 4、对于故障蓄电池无法先行返回的用户,应由供货商先行为用户更换,待故障蓄电池返回我公司技术服务部并检测确认为质量原因后,再将更换购货款退还。 5、对于故障蓄电池无法先行返回的用户,其故障蓄电池返回时间不应超过自新蓄电池发货之日起20天,超过此日期,将按用户购买处理。 6、我公司技术部在对申请人的申请确认无误后,上报美国EXIDE科技公司北京办事处售后服务部,待办事处批复同意更换后,按申请人提供的发货信息尽快发货。 三、责任处罚 对于因本公司责任未予以及时更换的蓄电池,本公司接受应更换蓄电池型号、数量的供货价格的双倍罚款。 四、以上办法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技术部 2005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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